2008年1月27日 星期日

期末報告: 論米糖相剋(上) by鄭名雯

TOPIC:
論米糖在殖民時期是否一定發生相剋情形,又這種情形是否同樣發生在日本政府統治韓國時,以及是否發生於荷蘭統治台灣時期。

背景描述
「米糖相剋」這個議題到目前為止仍是個經濟學者相當關注的議題,不僅是在台灣,日本也是如此。從台大教授古慧雯、吳聰敏(1996)<論「米糖相剋」>看來,兩位教授的論點在於因為米與糖是彼此爭地的兩種作物,他們主張同一農地不是種植蔗糖,便是種植稻米。但是後進學者卻在研究中發現,土地並非隨著時間總是固定的,意即,隨著土地的開發,耕地面積也會跟著增加。因此便產生了以下情況:即使台灣的稻米耕作面積日益增加,蔗糖耕作面積並沒有減少,反而會有增加的情況,這或許是因為土地不斷的被開發利用,或是其他原本耕作其他農產品(非稻米)的作物被拿來耕種更有利益的蔗糖所致。

然而,本文並非要從土地單位面積這個論點來探討米糖是否相剋,而是打算用殖民的角度來討論米糖是否曾經相剋的疑問。本文將以許介麟教授的<「台灣米」解救日本資本主義化的危機>以及張明宗教授的<台灣日治時代的平衡均惠式發展與米糖相剋問題>為主,並佐以其他學者在這個領域的見解,以不同於數理分析的角度,來討論「米糖相剋」這個議題。

從殖民角度看「米糖相剋」
1895至1945年,台灣為日本所統治達50年。在同時被日本所統治的兩個被殖民國:台灣與韓國,是否同時遭遇到台灣所謂的「米糖相剋」問題;如果韓國並沒有遭遇到相同的處境,則米糖相剋就不會是土地的問題,而是政府政策的問題。首先將討論台灣與韓國在各層面不同的情況,再來將討論荷蘭統治台灣時期是否也發生米糖相剋的情況。

一、直接剝削與間接剝削
在日本殖民台灣期間,日本政府(在台灣稱作台灣總督府,以下稱總督府)決定保有台灣原本的佃農制度,總督府認為藉由台灣地主對佃農的壓榨,比起由總督府來管理龐大的農民還來的有效許多,如果有任何農地上的施政方針,僅需要透過與地主良好的關係,便可以輕鬆達成。在台灣,自耕農所佔比例約僅30%,其餘比例均是半耕農與佃農,約佔70%。(如表1所示)

表1:
自耕農 30%
半耕農 30%
佃農 40%
(資料來源:作者參考資料,自行整理而得)

半耕農與佃農無法選擇可以種植何種作物,或說力量極小。種植稻米或是蔗糖是由地主所決定,而地主的決定通常是由總督府所決定。在以母國經濟為主的情況之下,台灣沒有太多選擇的餘地,意即日本母國決定進口大量稻米,則台灣必須種植稻米並出口到日本;相反地,當日本母國不缺乏稻米時,則台灣就會有較高比率種植蔗糖,或是其他類型作物。
韓國情況與台灣略為不同,韓國的土地是由日本資本家所收購,日資本身就是韓國的地主,因此韓國的農民是被日資直接剝削,這也是因為韓國比較反日,而台灣比較親日的關係了。[1]除此之外,韓國也是依照母國經濟的模式去施行,但由於土地是由日資所掌控,因此經濟取向的力量比政府力量來的稍微強。

[1] 許介麟,<「台灣米」解救日本資本主義化的危機>

期末報告: 論米糖相剋(下)

二、米的產銷制度
台灣農作物的產銷制度與韓國不同,在農民將稻米收割之後,會將所收割到的稻米交給碾米廠(土壟間)處理,因此台灣本土的土壟間具有稻米收購與流通的力量達73.4%;這與韓國不同,韓國的碾米廠與精米廠有75%以上均是由日本人所掌控。因為台灣有高比率的稻米控制力量,不僅是反日情緒不若韓國般高漲,總督府若必需要控制台灣稻米的島內產銷,也必須與台灣的土壟間一齊配合。

三、「專賣」米

為何台灣總督府會在台灣專賣米,而韓國卻沒有被日本政府施行這項政策?
理由一
在台灣的情況,由於糖價是隨著米價的漲跌而波動的,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的米價高漲,造成糖業資本家收購蔗糖的成本高漲。在總督府1919年1月所頒布的「米穀輸日限制令」當中,限制台灣米若非經政府特許,不得輸日[1],因此米價大跌,也抑制了蔗糖的價格。是故,總督府對台灣實施專賣的原因在於壓榨米價、保護日資糖商。
理由二
總督府對台灣實行的有關稻米的政策主要原因都來自於母國經濟,因此每當日本國內缺米,日本政府便大量低價收購從台灣出口的稻米。又由於台灣米一年收割2~3次(是地區而定,越往南邊收割越多次),收割的產期剛好都是日本欠米期,理所當然地台灣成為日本的後備米倉,提供日本島內因戰爭,或是過度資本主意化之下的稻米欠缺。然而韓國稻米收割期與日本島內收割期是相衝突的,也因此擁有日本土地的資本家沒有動機實施稻米專賣了。

四、荷蘭統治台灣

日本人的主食與臺灣人主食相同是稻米,因此在台灣被日本統治期間,每當日本欠糧的時候,台灣總是最大的稻米補給國。然而這種現象並不發生在荷蘭統治台灣期間的38年,主要原因便是稻米並非荷蘭的主食。因為稻米並非荷蘭人的重要民生物資,因此稻米在台灣並沒有強迫回銷荷蘭的壓力;另一原因可能是船程太遠,在稻米無法長期保存的情況之下,荷屬東印度公司放棄這一項利益。

綜合以上,可以發現經濟學家所鑽研的「米糖相剋」僅發生在台日之間。因為台日之間存些許條件上的差異(如氣候),導致台灣成為對日的最大稻米出口國。因此嚴格來說,「米糖相剋」這種現象只是存在於殖民國與被殖民國之間的一個特例罷了。

[1] 張明宗,<台灣日治時代的平衡均惠式發展與米糖相剋問題>

2008年1月26日 星期六

米糖相剋 真有其事?

(This is the outline of the presentation. The complete text will be posted soon!)

Slice 1 從殖民角度看米糖相剋
Q1:被殖民的台灣有權利選擇種植何種作物?
不行!
  • 因為"母國經濟"
    「地主-佃農制」

Q2:那佃農有權利選擇種植何種作物?

極少!
佃農被地主間接剝削
自耕農-佔30%
半耕農-佔30%
佃農-佔40%


Slice 2 台灣的情況
「米」的產銷制度
--土壟間(碾米廠)
--土壟間並未被日資佔領
--地主 - 土壟間 - 佃農
「糖」的情況可不一樣!
--糖的產業幾乎被日資佔領

Slice 3 韓國的情況
韓國的產銷制度(台灣是農民被地主間接剝削)
--直接剝削
--日資直接就是稻田的地主

Slice 4「專賣」台灣米
日本總督府不只「專買」,並且「專賣」!
為何日本政府會對台灣米實施「專賣」?
--為了壓榨米價
--保護日資糖商

Slice 5 為何韓國沒有米的「專賣」?
因為: 1. 沒有意願設立公賣局
2. 無需壓榨米價

Slice 6 荷蘭統治台灣時期
沒有發生「米糖相剋」,Why not?
因為: 1. 荷蘭人主食並非稻米
2. 沒有母國經濟

Slice 7 因此,我認為「米糖相剋」…
˙只發生在日本統治期間
˙只發生在同樣也是稻米為主食的殖民母國
˙並不是因為耕種面積有限的關係(古慧雯、吳聰敏教授)
˙剛好又因為碰上二次世界大戰
˙說不定…米糖根本不會「相剋」

2008年1月10日 星期四

為何明末才有大量華人移民臺灣?

在16世紀到18世紀工業革命發生之前的期間,東亞海運的貿易可說是以中國華人為主的貿易網絡。而中國華人的貿易網到底有多大,先看以下的國外史料:
1511年,葡萄牙攻佔Malacca,發現有六艘中國帆船停泊在港口進行貿易;1572年西班牙人攻佔Manila,他們很容易找到華人幫忙築城,以及船運日常用品前來遞售;1619年荷蘭人攻佔Jarkata時,發現許多華人在那裡經營小買賣,且在當時的東亞區域中,中國的錢幣更成為各國主要的流通貨幣。
從上述的國外史料中,可以發現在東亞水域的各個主要貿易港口中,皆可以看到華人的身影,並從事各種的生意買賣,且是市場上的主要商人群,也就是說,在歐洲人進入這個區域之前,華人在東亞水域的散置網已隱然成形,而在歐洲人東來後,隨著海外貿易的擴大,華人的交易散置網變得更大更緊密。
而當時的臺灣在其特殊的地理區位之下,早就已經成為海外貿易的主要據點,甚至是各種亞洲族群融合的場所,如曹永和所說:「自史前時代起,臺灣便接納著由大陸東南沿海地方排湧而來的族群,以及文化的波動,並且是這些文化種族南漸或北進的分叉路口。」也因為如此,臺灣便成為東亞海域貿易的重要據點,甚至是各國必爭的場所。然而,中國與臺灣那麼接近,何以在明朝並未有大規模的移民,直到明未才發現臺灣的價值呢?這必須先從明朝的海外貿易制度談起。
明代對海外的貿易主要有兩個政策,一個是「朝貢貿易」,另一個則是「海禁」。依張彬村所述,所謂的朝貢貿易是指海外國家到中國來朝貢,順便可作貿易,這種貿易由官方控制,民間的參與也必須透過官方設定的管道。海禁則是指中國平民不准出洋貿易,外國平民亦不准前來中國貿易,所以在這兩個政策的執行之下,中外的民間貿易是被完全禁止的。
不過在16世紀的時候,是閩南社會經濟據變的時期。最大的影響主要有三點。第一點是閩南地區當時耕地已經有限,再加上政治動蕩、社會變亂與水利遭受破壞等原因,使得一遇天災,農收便大受影響,且因為農業技術難以突破,致使農收問題遲遲無法解決;第二點是繁多的稅目增加農民的負擔,且地方世家豪紳勾結政府,把稅賦轉嫁至自耕農身上,導致自耕農更加難以負擔生活的重擔;最後一點則是頻仍的戰事,導致本已惡化的經濟更加雪上加霜。而這些因素成為閩南地區移民其他地區的內在壓力。
此外,在明代中葉以後,因中國境內商品經濟的發達,以及葡萄牙人與日本人相繼在閩浙沿海出現,增加了貿易的機會,形成移民的外力誘引。因此,在內外力的推移及誘引下,使得閩南地區的民眾願意無視政府的海禁命令,而與外國人進行貿易的行為,甚至移民到其他地區,從事商業交易的活動。
從上述理由可知,閩南地區的民眾極度需求新的發展空間,因此逐步向外移民,但在明代初期至中期,他們卻捨棄相對較近的臺灣,而移民至東南亞地區,主要原因可以分為以下幾點:
1. 明初受鄭和下西洋(1405-1433)的影響,帶動民眾前往東南亞的興趣,而且在此一過程中,有不少的中國民眾待在東南亞地區發展,奠基了華人在東南亞發展的基礎。且因為航路的開通,降低了航海上的不確定性,相對於航向臺灣而言,風險是比較低的。
2. 在《籌海圖編》及其他各種有關嘉靖倭寇的文獻中,皆可顯示臺灣是倭寇侵犯中國的路線之一,顯示當時的臺灣是倭寇出沒的場所,也因使使得一般民眾不願意靠近臺灣的海域。
3. 明代中期雖然適度開放海禁,允許由福建目港出海,但航行的範圍仍受到限制,僅限於東西兩洋,即只能在菲律賓向南到婆羅州、印尼的東洋,和自越南、泰國、馬來半島到印尼的西洋這兩個區域,且臺灣至今仍不屬於明帝國得版圖之一,自然使得移民多集中在東南亞地區。
直到明末,因荷蘭人與西班牙人相繼佔領臺灣,以臺灣為東亞貿易的重要據點,而逐步吸引華人前往臺灣開墾,同時因馬尼拉大屠殺的發生,進一步使得華人喪失在東南亞貿易的優勢。直至鄭成功統治臺灣後,帶領大量華人從中國移往臺灣定居,才進一步使臺灣成為華人移民的重要場所。